香港國際長笛比賽

參賽者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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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參賽者必須持有效旅遊證件
  • 報名申請一旦確認完成,所繳交之費用概不退還,亦不得要求轉讓或移至其他賽事使用。
  • 參賽者所填報的姓名必須與有效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相同。
  • 參賽者應依照電郵(4th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lute Competition第四屆香港國際長笛比賽Final Round Arrangement決賽安排)上的報到時間到達比賽場地向工作人員報到。比賽一旦開始,評判或工作人員有權拒絕任何人士 (包括參賽者) 進入比賽場地。
  • 大會將以電郵(Flute Competition – Confirmation Email (Shortlisted) 長笛比賽 – 確認電郵 (入圍))核實參賽者身份。若參賽者未能於出賽前出示有效證明文件予工作人員,將會被大會紀錄在案,此紀錄有可能會對該參賽者成績造成影響。參賽者必須帶備以下文件:
    • 個人/二人項目參賽者:
      • 電郵(4th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lute Competition第四屆香港國際長笛比賽Final Round Arrangement決賽安排)的電子或打印本;
      • 參賽者之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
      • 比賽曲目之實體正版樂譜(包括琴譜)。
    • 團體項目參賽者須帶備:
      • 電郵(4th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lute Competition第四屆香港國際長笛比賽Final Round Arrangement決賽安排)電子或打印本;
      • 報名代表之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
      • 比賽曲目之實體正版樂譜(包括琴譜)。
  • 所有參賽者均需要現場鋼琴伴奏,不能夠使用錄音,mp3等非實體方式進行伴奏,否則大會將以違反比賽規則取消該參賽者資格。
  • 除鋼琴伴奏以外,參賽者必須自備樂器出席比賽
  • 參賽者演奏時須穿著整齊端莊。
  • 宣布結果前,任何人士 (包括參賽者、老師及家長) 工作人員除外均不得與評判接觸,違者可被請離場,若該人士為參賽者,將會被大會紀錄在案此紀錄有可能會對該參賽者成績造成影響。(若有詢問,須向在場之工作人員查詢。) 
  • 全場通為預先購買之通行憑證,持證者可享有優先入場觀賽之權利。然因場地容納人數有限,入場順序將依比賽當天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優先順序如下:
    • 第一優先:該場次參賽者及其伴奏
    • 第二優先:全場通行證持有者
    • 第三優先:其他現場人士
    • 大會將視現場人數進行流量管制,若有未能入場之情形,恕不另行補償或退費。
  • 所有全場通購買者必須於場地認領處開放時間內出示有效電子或實體購買紀錄(Flute Competition – Confirmation Email (Shortlisted) 長笛比賽 – 確認電郵 (入圍))以及與購買時所寫的姓名相同之電子或實體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工作人員核對購買者以及訂購數量,認領處位置及開放時間如下:
    • 香港大會堂高座八樓演奏廳
    • 2026年4月2日 – 2026年4月4日 10:00 – 17:00
  • 場內嚴禁任何方式之攝影、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
    • 違者可被請離場。違規參賽者將被大會紀錄在案,此紀錄可能會對該參賽者成績造成影響。
  • 比賽過程將由大會進行全程錄影,所有錄影資料僅供大會內部存檔及行政用途,恕不對外公開,敬請見諒。
  • 參賽者可於演奏前作微調音,惟時限不多於 10 秒,否則將影響參賽者之評分。
  • 所有比賽場地及附近範圍均嚴禁練習。
  • 任何人士(包括參賽者)若在比賽場地造成滋擾,可即時被請離場,若該人士為參賽者,將會被大會紀錄在案,此紀錄有可能會對該參賽者成績造成影響。
  • 大會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禮物、饋贈或其他利益輸送。
  • 比賽成績以大會評審團判定為最終決定。
  • 有關任何爭議,大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